张家港市港区幼儿园,因学校教学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代课教师1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1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违法犯罪记录,身体健康,热爱幼儿。
2.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),户籍不限。
3.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。
4.取得大专以上(含大专)学历。
二、提交材料
1.身份证、户口簿复印件。
2.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复印件。
3.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。
4.计算机、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。
5.各类荣誉证书等其他说明应聘者能力、资历的证书复印件。
三、录用工资待遇
1.对应聘人员进行材料初审,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。
2.聘用后作为临时代课教师,工资福利待遇按保税区(金港镇)有关聘用教师文件规定执行。
四、联系方式
1.联系方式:
联系--
联系人:张老师
2.学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