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例
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(年版)》(简
称《药品目录》)是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。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、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《药品目录》的限制。
“凡例”是对《药品目录》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、名称与剂型、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,是《药品目录》的组成部分,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*策约束力。
6.西药部分第号“缓解消化道不适症状的复方OTC制剂”包括的品种见下表:
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胃痛、胃灼热感(烧心)、反酸。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